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策略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分別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各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皆經董事會核准後實行。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策略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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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信 董事長 | ◯ | ◯ | ||
陳定川 董事 | ◯ | ◯ | ||
陳偉望 董事 | ◯ | |||
趙榮祥 董事 | ◯ | |||
吳琮璠 獨立董事 | ◯ 召集人 | ◯ | ◯ | |
楊偉文 獨立董事 | ◯ | ◯ | ◯ 召集人 | ◯ 召集人 |
張原禎 獨立董事 | ◯ | ◯ 召集人 | ◯ | ◯ |
陳建信 董事長
陳定川 董事
陳偉望 董事
趙榮祥 董事
吳琮璠 獨立董事
楊偉文 獨立董事
張原禎 獨立董事
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吳琮璠女士具備會計及財務專長。
每季至少召開1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張原禎先生,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職權
(1)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由3位獨立董事及2位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楊偉文先生。每年至少開會2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主要目的:
- 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候選人。
-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 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由2位獨立董事及4位董事組成,任期3年,召集人為楊偉文先生。每年至少開會2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 審議本公司暨集團中長期發展之方向與推動策略及執行成果。
- 審議本公司願景、定位、企業文化塑造之推動策略及執行成果。
- 其他重要策略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