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中管制物質規範

致 親愛的供應商
永光化學一直致力於開發環境友善的化學品,我們了解透過運用好的化學知識,才能實現更好的生活願景及邁向永續的未來。為了提供安全可靠、品質優良的產品,我們意識到,必須透過原料供應鏈所有的合作夥伴和我們共同努力承擔相應的職責才能實現我們的目標。因此,基於源頭控制和可追朔的目的,永光化學要求所有供應商須了解本手冊中所制定的相關標準和世界各國法規禁止和/或限制使用物質,在此誠摯地期待您的理解與合作。

供應商的責任
永光化學的產品需滿足各國法規、品牌商規範與相關協會之要求(REACH、RoHs、ETAD、ZDHC締約品牌、Bluesign、OEKO-TEX®…等),因此將不定期更新本手冊。供應商有責任審查和遵守所有更新,並允許永光化學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對供應商進行稽核作業。供應商必須確保提供給永光化學的最終產品與其製程可滿足本手冊的要求。如果發現提供之產品含有本手冊禁止和/或限制使用物質,務必儘速通知永光化學,否則應對永光化學所遭受的進一步損失和損害承擔責任。

「成為對人類有貢獻的高科技化學企業集團」是永光化學的願景,我們具體承諾「更用心的化學,更美好的生活」,並且確信,用對的化學品,可以讓生活更美好!同時,我們專注本業,以永續經營的角度,重視生態效益,落實公司治理,參與社會公益,期能兼顧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希望我們的努力,可以改變世界,為人類帶來福祉,讓我們為美好的未來一起努力!

供應商環境責任

1. 環境獲政府環境績優獎項

2. 無環保違規紀錄

3. 毒化物與管制物質、固廢、廢水、廢氣之管理:
具管理能力、具符合當地法令規範之證照/計劃書/專責人員。

4. 能資源及溫室氣體管理:
(1) 能資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紀錄
(2) 能資源/溫室氣體減量計畫

5. 與環境有關的風險與機會之處置
(1) 實施重大環境考量面衝擊評估
(2) 實施重大環境考量面衝擊改善措施

供應商社會責任標準

1. 承諾提供(勞工)可接受的生活(工作)環境  [參閱RBA-B(7)、(SDGs) 6]

2. 禁止強迫勞動  [參閱RBA-A(1)、GRI 409]

3. 結社自由和集體協商權 [參閱RBA-A(7)、GRI 407]

4. 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  [參閱RBA-B]

5. 保障最低維生工資 [參閱RBA-A(4)]

6. 人道對待員工,紀律處分須清晰定義並清楚傳達給員工。 [參閱RBA-A(5)]

7. 遵循最高工時規定 [參閱RBA-A(3)、GRI 403-9]

8. 反歧視  [參閱RBA-A(6)、GRI 406-1]

9. 禁用童工  [參閱RBA-A(2)、GRI 408-1]